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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
来源:泸州老窖天府中学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6-01-20 11:35:02

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

根据《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》精神,明确校舍管理责任,现制定学习校舍安全管理制度:

1、 成立安全领导小组,校长任组长,总务主任任副组长,总务处所有成员任组员。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的检查、安全隐患的排查,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。 

2、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校长与总务主任、值班人员、食堂、商店从业人员层层签订《安全责任书》。

3、总务主任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、楼梯、护栏、楼板、墙体、玻璃墙,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,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,每月28日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学校。 

4、总务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,各处室、贵重物品存放处、仓库等,本学期开始入手,加大防盗措施,防盗、防火。校长与校产部门管理员签订责任书,做到学校一切财产万无一失。 

5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双休日、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,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,交接好班,检查好值班情况,并做好记录,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,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,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。 

6、总务处要加强用电、消防、避雷、锅炉的安全管理,对学校电器设备、电路、消防、避雷、锅炉,每月检修一次,将结果报学校。 

7、住宿的教师和门卫、锅炉工要注意安全用电,管好烟火,防止火灾,防止煤气中毒。 

8、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,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。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,每周五检查,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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